审 前 公 告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南京市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南京晓庄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南京晓庄学院中层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重要风险提示清单》等文件规定,经南京晓庄学院审计委员会批准,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处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5月下旬起,对以下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序号 | 姓名 | 审计期间任职情况 |
1 | 张边江 | 心理健康研究院直属党支部原书记、原院长 |
2 | 杭梅 | 教师发展学院院长、成人教育处处长、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南京城市基层治理学院院长 |
3 | 周鹃 | 教师发展学院(成人教育处、继续教育学院、南京城市基层治理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 |
4 | 何文秋 | 陶行知研究院(陶行知纪念馆、学报编辑部、《生活教育》杂志社、晓庄校区管理办公室)直属党支部书记、陶行知纪念馆馆长、晓庄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
5 | 贲爱玲 | 食品科学学院原党总支书记;食品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
6 | 周峰 | 食品科学学院原院长;食品科学学院原党委书记 |
本公告期,自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教职工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组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及其他廉政规定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认真核实反映的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特此公告!
办公地址:行政楼419、416、418室
电子邮箱:njxzxysjc@njxzc.edu.cn
审计处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