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前 公 告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南京市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南京晓庄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南京晓庄学院中层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重要风险提示清单》等文件规定,经南京晓庄学院审计委员会批准,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处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5月下旬起,对以下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序号 | 姓名 | 审计期间任职情况 |
1 | 崔伟 | 保卫处处长、党委保卫部部长 |
2 | 张洁 | 旅游与社会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
3 | 李昌庚 | 旅游与社会管理学院院长 |
4 | 胡辰 | 幼儿师范学院党委书记 |
5 | 袁宗金 | 幼儿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
6 | 陈维维 | 教师教育学院党委书记 |
7 | 张济洲 | 教师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
8 | 马传浩 | 外国语学院原党委书记 |
9 | 王静萍 | 外国语学院原院长 |
10 | 邓琦 | 音乐学院党委书记 |
11 | 吴晓勇 | 音乐学院院长 |
本公告期,自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教职工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组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及其他廉政规定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认真核实反映的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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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
2025年 5月22日